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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9-03-14 08:00 浏览:
  前不久,市场上流行一系列颠覆经典的著作,我看了几本,心中不是滋味,其中充斥着的是任意亵渎圣贤、嘲弄价值、曲解事实、杜撰历史。据说这些书籍在青少年当中很是热销。这或许不是什么好兆头,它将培养出这样的人格:什么善恶、美丑、真假、荣辱、罪与非罪,都成了子虚乌有,甚至本末倒置!
  有的人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我是文盲加流氓!”自认为自己很有市场,很“吃得开”!好一个“文盲加流氓”,既无知识又无品德,但是有位子,你奈他何?潜意识是这种角色定位还无尚光荣,甚至是某些人的理想目标。记得前两年流行一句话叫“我是流氓我怕谁?”,今天又来了个“我是文盲我怕谁?”,而且是前两年的变本加厉发展型,是“文盲加流氓”这个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概念。怪不得这么蛮横!只是我们一回味觉得有点堵心,不吐不快!
  这样的书很有市场?这样的人吃得开?不会吧,要么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哪根神经出了问题。是什么呢?其实很清楚――既然不在乎任何价值标准,也就不介意任何精神敬畏和道德坚守了。
  我们生活中,媒体中,有形世界中,虚拟网络中,总是弥漫着让人感到某种不安的东西如幽灵般不散。诸如公共道德滑坡、职业道德失守、家庭美德缺乏,个人操守更是让人担忧,离婚似乎成了时尚,“婚外恋”似乎成了追求;大众影视作品有关“婚外恋”、暴力题材的影视作品充斥荧屏;网络博客出现了什么“木子美”现象,暴力色情泛滥成灾;文学艺术一度流行下半身创作,还有什么人体宴、婴儿羹,甚至更多的龌龊、下流、肮脏的沉渣泛起,让人触目惊心……
  耻辱感是人们自觉地求荣免辱的道德情感和价值意识,是因经历和体验到了人性和基本价值被亵渎而在我们人格深处产生的一种自我谴责和自我贬低意识。我们做了逾越人格底线和人文精神所禁忌的事,就觉得这样的事情和行为可耻、羞耻;遭遇到了逾越人格底线和人文精神所禁忌、作为“人”所无法接受的事实,就觉得是一种奇耻大辱。人有了知耻之心,无论做人、办事、从政,就会有所敬畏。顾炎武云:“朝廷有教化,则士人有廉耻;士人有廉耻,则天下有风俗。”如果社会一旦失去廉耻,“则祸败乱亡无所不至”。龚自珍云:“士皆知耻,则国家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康有为亦云:“人之所以不为,皆赖有耻心。如无耻,则无事不可为矣。”西方哲人康德也说,这个世界有两样东西让我敬畏: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另一个就是我们人类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庭。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今天社会诸多价值观念评价标准的构筑与维系,它的深刻意义在于唤醒我们的耻感意识和罪感意识。它进一步要求对那些丑恶的行径,我们要丑其丑,恶其恶,罪其罪;对那些践踏底线的人群,除了法律相应制裁外,道义上还要口诛笔伐,使行为者自觉可耻、罪孽。当丑陋者有了羞愧难当之感、无地自容之感,当缺德者有了忏悔意识和负疚意识,当作恶者有了心惊肉跳之感,我们民族的道德和价值才会有整个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