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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防灾减灾日”应急工作活动方案

2009-05-22 08:00 浏览:
  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认真贯彻某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发挥“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功能,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推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抗旱防汛主题宣传周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小学“防灾减灾日”抗旱防汛主题活动
 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
 社区、乡村抗旱防汛减灾综合演练
     二、活动时间
     2009年5月7日至5月13日。
     三、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尽职尽责、社会广泛参与、人人防灾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公众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有效开展,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成立“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由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水利局水政科、水政执法大队以及水利局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五、活动内容
    (一)突出重点,大力宣传。在市县(区)主要街道悬挂、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标语,散发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传单。
 (二)中小学防汛抗旱减灾主题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安排防洪重点区域内的中小学组织一次相关知识宣传或防灾减灾演练。
 (三)社区、乡村防汛抗旱减灾综合演练
    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期间,社区和乡村都要结合本地区防汛实际,突出重点进行一次防汛抢险演练。
 (四)网上宣传,提高“防灾减灾日”活动影响。
 通过在水利信息网上设立“防灾减灾”抗旱防汛主题活动专栏,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
    (五)结合宣传周开展河道治理执法检查
    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期间,将对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和向河道倾倒垃圾等影响安全度汛情况进行一次重点督查,坚决查处影响安全度汛的行为,直至整改到位。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日”以及应急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根据市上统一安排部署,精心制定本县(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