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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与明晰

2009-06-09 08:00 浏览:
  一位大学者,如果叫他去对大学生们演讲,那他有极大的成功把握。可是如果要他对着一群工人讲话,那他可能要失败;拿破仑对他秘书们最着重并且一再申明的训令就是:“要清晰!要明白!,,我们说话,目的只是说明一些事情,感动人,并且说服人,使人因此发生行动,发生兴趣。所以明晰这一条件,的确占着重要的地位。每一篇说同均离不开下面四个要点:①悦明事理。②说服人家并使人受感动,③得到行动。④使人发生兴趣。
  当你对听众讲一些他们所不熟习的题材时,你希望用什么方法使他们了解呢,我告诉你们,多用比喻去说明事实;用人们所知道的事物,去形容他们所不知道的事物。
  英国物理学家罗滋博士,他对普通的听众讲述原子的体积,他说:“一滴水中的原子和地中海中的水滴一样多!”这个例子举得真是恰到好处,因为听众中有不少是从直布罗陀海峡经过地中悔而到苏伊士运河来的,所以极易理解。但他为了还要说得更明白些,所以另外又作一个比喻说:“一滴水中的原子数,和地球上的树叶一样多。”
  假使你的职业是专门性质的,而你却是和一群普通人说话,你应该格外的小心,不但要避免专业名词,而且对普通的名词还得加以详细的解释。为什么我要说应该格外小心呢?因为,我听过了不知有多少的演说,常有人在这一点上惨败!林肯有一次向人们解说,为什么自己喜欢用通俗平易的文字,他说:“记得我小时候,如果有人对我讲话而我不懂,我就常常生气,在我一生中,我再不能想起还有什么能够使我更生气的,我还记得当我听令。人和父亲谈了一夜的话,我回到小寝室中,就要不停地踱着,花了不少的时光去想使我不明白的话。当我要思索一件事的时候,即使我想去睡了,也是睡不着,必把那件事想出之后,才能入睡。但是,即使想出了,还不能认为满足,还得再三的想,把这件事用通俗平易的字句讲出来,使不论那一个孩子听了都能够明白,这差不多成为我的一种嗜好了。”他常常花了几小时去思索一件事情,当他思索出来之后,还得把思索出的三句话中,拣一句最好的说出来。为什么人们大都不能把一件最普通的事理,说得+分明白易懂?为了使人家彻底了解,你还必须反复申说解释。美国一位政治家柏筹安说:“如果你自己还没明了那个问题,你绝对无法使人家来明了那个问题;反之,你对这个问题越是认识得清楚,你把这问题传达到人家的心里也越是容易。上面第二句话,便是第一句话的重述,但听众没有工夫来细细的辨味它究竟是不是重复?反而觉得这样一解释,显得格外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