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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离婚门”是腐败或是发展的需要?

2012-06-08 08:00 浏览:
  我想,很多人也许听说过、见到过集体结婚,可从未听说过集体离婚,更未听说过政府官员株连执法逼出“集体离婚门”来。
  然而,“集体离婚门”的悲剧,却真的在湖南省祁阳县惊爆首创发生了。
  2012年6月4日这一天,对于有二、三十余年教龄的三位幼教女教师陈铁云、陈君花、王建云来说,是被逼走投无路,泣血悲愤的一天;对她们的丈夫来说,是欲哭无泪,妻离子散的一天。
  就在这同一天,三位女教师为了维护人民教师的尊严;为了避免自己的丈夫无辜受到行政处罚的株连;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祁阳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文明铺镇的相关领导采用株连行政执法处罚手段的高压下,被迫同时与自己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三对恩爱夫妻,三个美满家庭被强行拆散。
  三位女教师陈铁云、陈君花、王建云,是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农村公办学校学前班在职在岗的教师,都是通过乡镇辅导区、学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严格的文化、技能考试、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取得幼师资格证书、幼师任用证、专业合格证,取得原零陵地区(永州市)的幼儿办园(班)许可证,通过招聘进入幼师教师队伍,持证上岗的合格优秀教师。
  数十年来,她们在幼儿教育战线工作,一直由祁阳县教委(教育局)、学区统一管理,由县教委统一发放工资。幼儿入学所收学费全额上交学区教委。
  三位女教师长期在农村边远山区教学,不但教学环境、条件十分艰苦,而且月工资仅几十元到三百余元。然而,她们毫无怨言,数十年如一日,默默地为幼儿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和毕生精力。
  然而,当她们步入老年时,祁阳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文明铺镇人民政府的相关领导却违背事实,要求她们填写《已辞退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并补签所谓“教室租赁合同”,而且要求她们将填写日期写为“2008年”。
  三位女教师拒绝接受这种采用弄虚作假,无理辞退她们的违法行政行为。她们与祁阳县各学区的在职在岗幼师教师多次集体向当地政府及教育部门反映,要求实事求是的填写《在职在岗幼师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享受在职在岗幼师教师的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然而,被无理拒绝。
  为此,祁阳县各学区的在职在岗幼师教师踏上了赴县、市、省、北京的上访维权之路,至今未果。
  对此,祁阳县委副书记桂砺锋指示说:“县常委对此态度非常坚决,对于上访的这些教师,她们的丈夫如果在各部门任职的,要撤销其职务;没有职务的,要调离本镇,到边远山区去工作”。根据祁阳县委副书记桂砺锋的上述指示,2012年5月24日,祁阳县文明铺镇中心学校给各学前班幼儿教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5月25日中午12点以前填好《已辞退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交算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2012年5月30日祁阳县文明铺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胡××给各小学校长发出手机短信:“在今天内都得签订教室租赁合同,若不签,告知县政府,将采取强硬措施,赶出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