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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学习贯彻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心得体会

2009-06-06 08:00 浏览: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在全党、全国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背景下,针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又一理论创新。为此,深入贯彻落实《规划》必须要紧紧围绕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运动,研究新情况、创新新举措、破解新难题、谋求新实效。
  一、教育防范要有新思路,着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效的教育是防范各类问题出现的基础。一是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要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既要重视思想道德建设,更要重视职业规范教育,既要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更要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根基。同时,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二是在教育方法上要突出科学性。要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在教育落实上要突出延续性。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奖惩等各个环节,融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之中。四是在教育层面上要体现广泛性。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身边人、家中人、利益相关人的宣传教育力度,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减少阻力;要注重全社会廉洁文化的营造,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文化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制度建设要有新发展,着力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完善的制度是实现反腐倡廉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国家立法中,要充分反映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要详细规定对各类腐败行为的界定、立案调查、起诉和惩处办法,减少由于现有法律体系规定不清而造成的漏洞。二是要加快各项制度的整合。对现有的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巡查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谈心制度以及公务员廉政教育制度。同时,要重视程序性制度的建设,减少腐败滋生的机会。三是要提高制度的刚性原则。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尤其要提高制度的刚性原则,减少变通性。比如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要加大惩处力度,尽可能地堵住“合理避刑”口子,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问责力,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三、监督制约要有新突破,着力增强监督的制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