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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林为业,以警为荣”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2011-05-10 08:00 浏览:
各县市森林公安局,州局各科队室处: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州森林公安局决定举办“以林为业,以警为荣”主题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抓党建促队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全州森林公安民警忠诚教育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继承和发扬森林公安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切实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职责理念。
  二、演讲内容
  以推进森林公安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主题,以森林公安成长历程为线索,紧密结合本单位特点以及工作实际、个人思想,用正确的观点和真实生动的事例,阐述自己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深刻认识、成长进步、人生感悟,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通过演讲比赛,展示森林公安建设成就、民警风采,树立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
  三、参赛范围
  各县市森林公安局推选一名民警,州局各科队室处各推选一名民警参赛。
  四、比赛办法
  (一)时间安排
  比赛将于5月下旬在州森林公安局举行。有条件的县市森林公安局可自行组织初赛,评选出优胜者参加州局比赛。参赛人员名单及演讲稿请于5月20日前上报州局政治处。
  (二)比赛规则
  参赛选手统一着春秋常服;演讲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脱稿演讲,时间控制在5—8分钟;比赛时选手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选手得分。如出现比分相同,则进行加时赛,时间2分钟,由评委出题,选手即兴演讲再进行评分。
  (三)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