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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八荣八耻看社会问题

2009-02-07 08:00 浏览: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的国家逐步走上了市场经济社会,国家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也逐渐富裕起来。虽然党和政府始终坚持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绩十分明显,有的地区的文明程度甚至可以与发达国家媲美。但是总体上说,我们的公共文明还处于“初级阶段”,不尽如人意的情况还处处可见。由于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的泛滥,社会风气并没有随着生活的富裕而变得更好,反而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许多人内心深处的羞耻感和罪恶感逐渐淡化以至消失,没有了负罪感、内疚感、忏悔意识,对任何羞辱的事情也无所谓,什么也敢干,“笑贫不笑娼”,不讲公德也不讲私德,什么不要脸的事都干得出来。在许多时候,甚至是公共场合,爱憎不明,善恶不辨,是非不分、正不压邪的现象所在多有;与此同时,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等被一些人引以为荣;而对于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等,却“不好意思”起来。如此种种,以至于使得许多人痛心疾首地怀念上个世纪50-60年代虽然贫穷但是比较好的社会风气。
  人一旦不知羞耻,做人便难以做好人、办事难以办好事、从政就不会当好官。这显然是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相悖的。因此,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已是时不我待。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文字不多,切中时弊,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但内容十分丰富,是高度概括、高度精炼的一本社会主义道德观、荣辱观教科书。他讲得很详细,从热爱祖国到遵纪守法,从服务人民到团结互助,从诚实守信到艰苦奋斗,从崇尚科学到辛勤劳动,既有对社会公德的要求,也有对个人私德的提倡,既有对光荣传统继承和巩固的要求,也有对现代文明创造和发展的要求,既有对中国文明的秉承,也有对世界文明的吸纳,既有对不文明行为的摒弃要求,更有对文明行为的遵守要求,是新时期每个公民的荣辱标准、道德准则,也是每个公民的行为准则。
  “八荣八耻”,不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行为道德和思想品格问题,而且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途径,“八荣八耻”的提出,是对“以人为本”的新的解释,是对和谐社会的新的要求。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具深远的历史意义,既是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精神要求,更是今后实现现代文明的精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