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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12-11 08:00 浏览: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也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加强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节能工作,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加大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力度,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必须清醒地看到,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2006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我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提出:“‘十一五’规划提出这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今年是关键。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得好,可以为今后几年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得不好,就会增加以后三年的工作压力。从一季度看,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6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同时,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扭转,今年节能减排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也难以实现。
  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任何别的选择,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正确道路。
  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我国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减少污染排放,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我们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一)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宏观调控的紧迫任务。要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加大调控力度。一要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二要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继续运用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三要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提高高耗能产品差别电价标准。鼓励地方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标准,扩大实施范围。四要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规定和政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