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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

2009-05-01 08:00 浏览:
  社会各界写了一封致公安部的公开信,要求立即无罪开释巴东烈女邓玉娇,有理有据,本人完全支持,并诚恳的希望法律界同仁和我的朋友秦宾大律师、我的私人法律助理孔亚楼律师一同来关注这起案件。如果有必要,我们将以公益行为,为邓玉娇作无罪辩护。
  邓玉娇现在状况怎样,我们还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除了新闻报道,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我们也还没有得到,因此,邓玉娇是否能够无罪开释,也还是前途未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界的努力将是很有价值的。
  这起事件的起因,有一些公开报道。5月10日晚上,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等三名官员,到当地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要正在休息室洗衣的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还拿出一沓钱拍打邓玉娇的头,炫燿说你怕我们没钱么。邓玉娇表示,自己不提供特殊服务,但被邓贵大两次按倒在沙发上。她于是抓起沙发边的修脚刀刺向对方,结果邓贵大被刺中动脉及肺部,伤重死亡。
  简单的看,如果被刺死的是普通嫖客,恐怕邓玉娇不仅早已开释,说不准还会授予什么见义勇为的称号给以表彰,可是,邓玉娇刺死的是政府公务人员,这就麻烦了。尽管法律上并没有说,公务人员有什么特权,但事实上是,受贿2000万的只是判了个无期,受贿几十万的可能免于起诉,于法不依的个案比比皆是。再说,如果无罪开释邓玉娇,那么,公务人员再也不敢去夜场,公务人员不敢去夜场,那么多色情场所都要关门,弄得不好,事关GDP保八啊。
  再说,我的律师提醒我,法律只认同司法机关的调查,新闻报道不能作为邓玉娇是否可以得到无罪开释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将是至关重要的。种种猜想,虽不确切,却于理有据。中国的事情,往往会出现很多悖论,比方说,你明明知道房价太高了,却不得已非要去买,因为你买不到便宜的,地方贪官把所有购买便宜房的通道都堵死,你只能去买高价房。一句话:逼的。
  邓玉娇挥起修脚刀,其实也是逼的。她不这么做,面对的就是三个贪官的凌辱。巴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把邓玉娇说成抑郁症患者,那就是在交易中语言不和引起的纠纷,从而否定三官员轮奸或者强奸。在轮奸、强奸、语言不和三个层次,巴东县公安局试图推到最后的性交易,暗示说,由于邓玉娇有抑郁症,三个官员语言不妥,造成邓玉娇主动攻击,从而抹煞三个官员意图强奸或轮奸的真相。
  所以,社会各界致信公安部,其实也是逼的。但是,有一点不是逼的,那就是这三个贪官,去找特殊服务,绝对不是逼的,而是完全的自愿,甚至是强烈的要求。官员的腐化堕落,都是因为来钱容易,他们掏出一沓钞票拍着邓玉娇的头,那也不是逼的。习水的贪官去奸淫幼女,温州的贪官去私分房产,还有杭州苏州的贪官在开发商那里受贿,统统都不是逼的。官啊,你们为什么非要逼一个弱女子,用一把修脚刀来自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