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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十三个“优质服务月”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0-04-11 08:00 浏览:
各部门、中心:
  根据集团第十三个“优质服务月”活动方案的安排,为进一步提升集团文化建设,以规范管理、细化服务,创优质服务为主题,开展一次集团干部员工参加的演讲比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另定)
  2.地点:育才校区(具体比赛地另定)
  二、参赛单位及内容要求
  1.以各部门、中心为单位参加比赛。参赛的选手必须是本中心的正式员工,各部门、中心请于2010年4月28日之前把参赛人员名单报集团办公室。
  2.每个部门、中心必须有一个人参赛。饮食、公寓、物业、校园等中心有2人参赛。
  3.演讲比赛的内容必须以后勤“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宗旨,和“诚信、敬业、科学、创新”的集团企业精神为主题,结合本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以创优质服务为标准。参赛选手认真做好准备,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三、名次录取与奖励
  1.名次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其余为优秀奖。
  2.凡是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均发给奖状和奖金,其余的优秀奖只发奖金。
  四、评委组成及评分的基本标准和计分办法
  1.评委的组成:邀请校内专家、领导作评委,由5个人组成。
  2.评分的基本标准(另定)。
  3.计分办法:总分为10分,起评分为8分(内容符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取5个评委总分的平均分,按选手得分依次录取名次。
  五、比赛要求
  1.此次比赛为本次“优质服务月”活动内容之一,要求各部门、中心的领导认真重视和落实,选出较好的选手代表本单位参赛。
  2.参赛的干部、员工要认真准备,按比赛的要求参加比赛,也是代表本中心展示中心员工的风貌。
  3.比赛时各中心按照要求组织员工观看比赛。此次比赛的组织如何,也作为本次“优质服务月”评选组织奖的内容之一。